Thursday, May 8, 2008

泡夜店。行酒吧

四年大学本科生涯算是结束了。

University-“由你玩四年”(“年”潮语为“ni”声),我玩了四年。(被玩了四年)

昨天是最后一张试卷:惊天动地训诂学。

考完之后,老东西也学人家扮年轻,到“ZOUK”去狂欢。

老东西真是越来越不像样。几十岁的人了,还学人家去“Yeo ar Yeo, Yeo ar Yeo"。荒唐。

4月18, 大学生涯上课的最后一天,晚上就跑到St James Power Station 的Tiger Live。

5月7日,大学生涯考试的最后一天,晚上则跑去Zouk。

年轻人叫“Cheong”,媒体把它叫做“泡夜店”。我们老一辈的,习惯称之为“行酒吧”。

性质是一样的。当年我们“行酒吧”,也不就是喝喝酒、跳跳舞。只不过喝的酒、跳的舞不一样。当年哪里有像现在这样,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的可以掺杂在一起,还点火玩花样。当年最威就是“白兰地、威士忌、妈爹哈你死”(哈你死-henessy)。其实喝喝啤酒,也已经蛮上流了。现在跳什么“泰诺”、什么“重金属”。当年我们流行的是“恰恰恰”。。。 哈哈哈。昨夜在舞池跳舞时,还一直幻想会有“说不出的快活”,能够“满场飞”。老东西就是老东西。

其实新加坡早期的“夜生活”也可以很happening。声色犬马、纸醉金迷。以前有所谓的打着“半夜酒廊”名堂的“LupSup Bar”。里头伸手不见五指。叫一个小姐来陪酒,她是妹妹、姐姐还是老阿姨,可能你这一辈子都不会知道。 消费能力高的,可以去打着“高级舞厅”名堂的夜总会。较有规模的夜总会有时还有明星登台呢。当然50年代最“黄”时期的夜总会,也是肉欲十足的地方。现在“下雨树”要拍电影《玫瑰香》,背景就是当年的“脱衣舞界”。

至于什么卡拉OK,什么厢房,已经是很后期的了。而现在这种吸引大批血气方刚、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的大型舞池夜店,则是很近代的事情。

当年有当年的疯,现在有现在的狂。但现在的年轻人也实在太放太疯狂了。程度远远超越我们当年的小伙子。或许是我老脑袋接受不来。感觉上女孩子在夜店,就是准备随时让男生占便宜。而男孩子在夜店,就是准备随时占女生的便宜。虽然不能一竹竿打翻全船人,但是那种人挤人,身贴身;有人真醉,有人假醉的情况,也未免很难不让一些事情发生。

昨天一个晚上,老东西就目睹两起暴力事件。这和我们当年行酒吧时,争风吃醋, 抛酒瓶、敲杯脚一样。

酒和女人,永远是男人最好的朋友,但也随时可以翻脸,变成敌人。

奉劝年轻人,偶尔疯一疯没关系,千万不要流连夜店。

老东西当年也是常常呆在山芭的,很少行酒吧的。。。

最后,请不要怀疑老东西的年龄。